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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大理(西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宾川县西村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16-08-11浏览次数:582

 

中电大理(西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宾川县西村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
中电大理(西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中电大理(西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宾川县西村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项目位于宾川县大营镇西村以西,距宾川县城西南面直线距离约27.5㎞。场址范围地理位置坐标介于东经100°18′35.10″~100°19′53.47″、北纬25°44′23.53″~25°44′51.43″。场址南北长约1.5㎞,东西宽约2.3㎞。地势起伏较大,场地海拔高度2275m~2431.5m。场地用地面积约87.37hm2,光伏电板主要布置在干海子中央平缓区域。场地用地面积约1310.48亩(围栏内面积),可用场地面积较大,场址利用区域主要为干海子及其周边坡地。
企业联系人
殷绍金
项目名称
中电大理(西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宾川县西村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项目
项目简介
建设单位:中电大理(西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中电早在1979年已踏足内地的电力市场,为广东省提供电力,支持当地经济开放发展,集团于六年后即1985年开始投资内地电力业务,现已成为国内最大的境外发电商之一,发展洁净及低碳能源,包括高效燃煤、核电和可再生能源。集团在中国内地积极参与发展、建设和营运燃煤、核能、水力、风力及太阳能等多个发电项目,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在国内投资发电容量净权益合计7.629兆瓦,业务遍及吉林、云南、山东、四川、广东、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内蒙古、陕西、广西、甘肃、黑龙江、新疆、江苏及上海。中电大理西村光伏电站一期是由香港中电集团全资拥有,是中电在国内首个全资太阳能光伏项目,也是云南省最大的山地光伏项目。项目由云南省电力设计院EPC总承包建设,投资额约4.4亿元人民币。
中电大理(西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宾川县西村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项目装机容量为50MWp,采用国产280Wp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方阵支架为固定支架,建设50个1MWp太阳电池方阵。工程区年日照小时数2638h,年平均辐射总量6524.2MJ/m2,年发电量为69805.81MW.h,发电系统总效率80.40%。工程总投资55000万元。
中电大理(西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宾川县西村并网光伏电站属于太阳能发电,太阳能是取自于大自然的清洁能源。随着光电技术的日益成熟,光伏发电已成为目前最具有发展前途的可再生能源之一。与常规能源相比,发电过程几乎不消耗自然资源,而且也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故不涉及原辅料、产品为电能。
本项目于2015年10月投产试运行,因受日照和天气因素制约,日发电量有所浮动,经过系统设备运行、磨合,所用设备运行正常,都满足设计要求,并且取得了实质良好的效果,综合发电量达到了设计的要求。
从试运行开始至现场调查检测止,试运行期间运行正常,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未发现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
建设单位于2016年04月委托15vip太阳集团官网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工程项目竣工做好准备工作。还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现场调查
第一次(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时间
2016.4.8
专业人员
杨嗣萍、李银龙
用人单位陪同人
穆星照
现场检测
第一次(现场检测、现场调查)
时间
2016.4.8~2016.4.10
专业人员
杨嗣萍、李银龙、黄永进、张语
用人单位陪同人
穆星照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毒物:二氧化硫、氟化氢;
(2)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按照《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AQ/T8008-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AQ/T 8010-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3)等技术标准的要求,对中电大理(西村)并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宾川县西村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结论如下:
(1)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确定宾川县西村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化学物质(六氟化硫、二氧化硫、氟化氢)和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2)由现场检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二氧化硫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氟化氢的最高容许浓度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3)由现场检测结果可知,噪声的强度未达到噪声分级要求。
(4)由现场检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工频电场的检测强度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GIS装置六氟化硫断路器,35kV配电室、SVG室、水泵房巡检时候接触的噪声、升压站巡检时候的工频电场强度。
(6)建设项目针对本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都采取了相应的防毒措施、防噪声措施、防工频电场措施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能够满足要求。
(7)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建筑设计卫生学,辅助用室等方面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健康监护措施方面能够满足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9)虽然建设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氟化氢属于《高毒物品目录》中的毒物,属于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因素。但是,现场检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中上述高毒物品的浓度都能够符合标准要求。建设项目其他化学毒物的检测结果也能够符合限值要求。建设项目噪声、工频电场强度较高的作业场所,建设项目作业人员仅仅只是巡检时候短时间接触。综合分析,建设项目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自动化程度较高,作业人员主要是以值班为主。同时建设项目针对作业场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都采取了相应的工程防护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
综上所述,中电大理(西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宾川县西村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项目通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试运行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基本达到了预期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基本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建设项目应该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且保证设计的防护措施能够有效、持续、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并且对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进行完善,建设项目是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建设单位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建议
(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
建议中电大理(西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针对宾川县西村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项目中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六氟化硫泄露事故建立、健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六氟化硫泄露事故中毒应急预案》,应设置应急救援器材专柜,并配备至少两套正压式呼吸器和防毒面具,应放置在便于作业人员取用的地方。同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应急救援演练并进行记录,其相应记录应归入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卫生培训
建议中电大理(西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并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检测
中电大理(西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针对宾川县西村并网光伏电站应该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12年47号令),企业应当每年进行至少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3年进行一次现状评价。
职业卫生管理
①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好职工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
③对组长、班组长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加强管理人员职业卫生防护理念;强化对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并做好培训记录。
(5)职业健康监护
①在以后的健康监护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外包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②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规定,企业还应按作业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来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③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相关的健康损伤的劳动者,应及时按相关要求妥善处置。
(6)防毒措施建议
建议35kV配电室、SVG室、继电保护室、逆变器室巡检前加强通风。针对企业使用的六氟化硫,可能在电弧灼伤时泄漏有毒气体,进行检修维护时必须正确配备防毒面具。
(7)个人防护措施
建议建设单位配备防噪耳塞。
建设单位目前安全帽、电绝缘、防静电鞋、导电、保护足趾、防刺穿、胶面防砸安全鞋、阻燃防护服、防静电工作服、焊接眼面防护具,能满足职业卫生要求。
①建设单位应及时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并让劳动者正确佩戴,做好购置、发放、回收、报废记录。
②建设单位管理层应定期进行工作场所个人防护措施落实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
(8)其他建议
1)密闭空间作业建议
①组织、设施密闭空间作业。制定密闭空间作业(生产检修、管道清洗、缺氧环境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计划、密闭空间作业准入程序、安全作业规程和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并保证相关人员能随时得到计划、程序和规程。
②设置密闭空间警示标识,防止未经准入人员进入。
 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企业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价。
④提供符合要求的监测、通风、通讯、个人防护用品配备(防毒面具(供气或携气) 、防化学品手套、化学品防护服)、照明、安全进出设施以及应急救援和其他必须设施,并保证所有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劳动者能够正确使用。
 在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期间,至少要安排一名监护者在密闭空间外持续进行监护。
⑥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呼叫程序,防止非授权人员擅自进入密闭空间进行急救。
 制定和实施密闭空间作业准入程序。
⑧制定和实施进入终止程序,并进行存档。
⑨当按照密闭空间管理程序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有效保护劳动者时,应对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进行重新评估,并且要修订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计划。
2)辅助用室应经常打扫,保持室内外干净、整齐、卫生。
3)由于项目的特殊性,对于未检测的工作场所SF6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建设单位应做好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及个人防护工作。
4)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应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第52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124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该按照相关职业卫生规定开展职业卫生相关工作
 
 

  • 联系人:陶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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