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销售分公司泸水上江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16-11-16浏览次数:573
云南保山销售分公司泸水上江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公示
建设?ノ?/span>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
企业联系人 | 刘劲松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销售分公司泸水上江加油站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销售分公司泸水上江加油站(简称“上江加油站”)位于泸水县上江镇大墩子,于 2007年 12月正式投运。占地面积 4300.57平方米;建筑面积1036.06平方米,其中:其中罩棚506平方米,房屋1584.5平方米;办公用房2间;生活用房14间;储物间1间。加油机6台(汽油6支枪,柴油6 支枪),有 4 个车道,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现有从业人员共计4 人。 加油站经营汽油、柴油两个品种。站内储油罐4个,其中:50 立方柴油罐各1个、30立方汽油罐各1个,油罐总容积140立方,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规定,属于 二级加油站。加油站24小时营业,员工全日制工作,每天高峰时间全勤上岗,低谷时间轮流休息,实行弹性工作制。 加油站坐西朝东,其东面是云龙县民建乡,公路外边为怒江;加油站南面是坡地及农户;加油站的西面背靠大山,加油站的北面坡地;加油站的南方相距500m是上江乡大墩子;加油站周围地势较陡都是山地,周边无生态保护区。 | ||
现场调查 | 第一次(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 时间 | 2015.10.16 |
专业人员 | 普逢贵、张洪林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尹学琴 | ||
现场检测 | 第一次(现场检测、现场调查) | 时间 | 2015.10.16-2015.10.17 |
专业人员 | 普逢贵、张洪林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尹学琴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机械性噪声、苯系物和溶剂汽油 | ||
评价结论 | 总体布局符合、设备布局符合、建筑卫生学符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符合、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职业健康监护符合、个人防护用品符合、辅助用室符合、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符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符合、职业危害告知不符合、职业卫生培训不符合、职业危害申报不符合。 | ||
建议 | (1)购置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存放于办公室或易于取用的公共场所便于异常情况下的应急救援使用; (2)加强对现有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正常有效运行;针对便利店的照度不合格情况,加装照明设备或是更换成更大功率的照明灯具; (3)为劳动者配发合适有效的防护用品 (4)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相关要求,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牌 1、职业卫生管理 (1)加油站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2)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3)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4)在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及后果; (5)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建议加油站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档案,并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并入库保管; 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②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③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建立完善的《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建立防护用品的购买记录、发放台账和维护记录; (7)建议加油站补充完善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投资明细,具体包括: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配置及维护、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费用,并归入职业卫生档案; (8)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要求健全现有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落实,同时在制度执行时,做好相关的记录,并将相关记录归入职业卫生档案保存; (9)建议加油站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管总局[2012]第47号令)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进行逐项补充完善,并加强执行力度。 2、 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议加油站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及监护计划,及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同时为劳动者个人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①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②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③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④职业病诊疗资料; ⑤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⑥个人监护档案。 (2)在职业健康监护过程中,如发现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加油站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如果是在上岗前体检发现的,不能安排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如果是在岗期间发现的,应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②在岗期间定期体检中,发现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应将其调离原岗位,做好再就业的技术培训,同时还应进行妥善安置,包括调换工种和岗位、医学观察、诊断、治疗和疗养等一系列措施; ③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④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3)根据加油站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结合本次检测情况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3、应急救援措施 (1)用人单位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有变动时,须重新委托进行评价; (2)加强加油员的职业卫生管理,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 (3)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加油和卸油时石油挥发分解产生的毒物的接触; (4)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安监47号令)第二十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5)储油区的储油罐涉及到密闭有限空间作业,且也将定期对内部进行清洁作业,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现有的管理制度执行,做好监督,不得简化程序,不得擅自操作。必须佩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发现穿戴不符合要求和操作不规范的不得入内进行作业。需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013]59号)和《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内的相关规定执行; (6)为了劳动者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同时避免衣物及身体上残留的毒物带来的二次危害,建议加油站员工在吃饭或休息时及时将工作服更换,并及时洗手。工作服作单独存放; (7)定时检测地下油罐泄漏和人孔阴井油气浓度,确认无油料溢出; (8)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运装不同油品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清罐时必须按清罐安全要求进行,以防止中毒; (9)油罐清洗,应委托有相应资格的专业公司依相关规定作业,清洗公司专门须指定并设置现场安全主管于现场指挥监督作业; (10)加油站地下油罐以密闭机械清洗为原则,动力机械以采取气动式为原则; (11)油罐清洗作业点,需设置警示标识,并严禁无关人员接近; (12)油罐清洗时应随时注意并测试油罐内、外油气浓度及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 (13)油罐清洗后残渣,应依废弃物情理法规处理; (14)油罐清洗作业期间,值班站长续在现场监督清洗过程。清洗后,值班站长应立即检查所有部件恢复正常状态。 (15)本次仅对加油站现有的0#柴油、93#97#汽油三种销售油的检测与评价结果负责,如后期增加其他销售油种,建议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做相应油种的检测与评价,增加油种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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